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唐朝 赋役令,以及明朝的赋役制度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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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春秋战国的赋役制度
〖One〗、春秋时期鲁国开创,这是中国田赋制度的开始。公元前594年,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每亩地收十分之一粮食。在这样的制度下,农民可以自由在鲁国开荒,没人种的地就可以自行耕种,初税亩在认可了土地私有的前提下,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税赋,更接近于现代的税收。所以大多数研究者倾向于把鲁国的初税亩作为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
〖Two〗、唐朝前期的征收赋税徭役的方式。租庸调制度是对北魏以来的均田制的修改,具体分为租、庸、调三类。其中,租指的是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交一定量的粮食;调指的是每户每年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布帛,布帛的种类根据地方特点而定;庸则是指以实物代替徭役。在当时,役指的是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给国家无偿出劳力二十天,如果因故不能完成役,可按每天交纳三尺布帛来代替。如果遇到灾害,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免租、庸、调。
〖Three〗、唐朝后期的征收赋税徭役的方式。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原来的均田制被破坏,唐代后期开始推行两税法。该制度取消了之前的租庸调和杂税,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现在的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纳税,按照资产和田亩进行征税。最大的特点就是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两税法以土地财产为依据进行收税,减少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力度。
〖Four〗、北宋王安石变法时使用的制度。该制度中“方田”指地方政府组织丈量土地和评测土地质量。“均税”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进行赋税。该制度清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变法遭到他们强烈反对,最终失败。
〖Five〗、北宋王安石变法时使用的制度。每年在需要播种的正月和五月,由农民可以自愿向政府借贷种子和钱物,待收成后,按20%-30%利息返还粮食或钱物。
〖Six〗、北宋王安石变法时使用的制度,又称“免役法”。地方官府出钱雇人来应役,所需经费,由当地百姓按户分摊。该方法保证了农民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生产劳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Seven〗、明朝张居正改革时颁布的赋税及徭役制度。讲各种赋役和杂税合并为一条,折算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土地田亩征税。除了米麦一些重要的粮食需要交实物外,其他的都需缴纳银两。一条鞭法是简化了征收手续,官府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征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Eight〗、清朝实行的赋役制度。该制度废除了两千多年的人头税,将丁赋摊入田亩之中征收。摊丁如亩实施之后,老百姓不会再为了逃避徭役,隐匿人丁,中国人口迅速增加。
[Two]、明朝的赋役制度有哪些
〖One〗、“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Two〗、“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封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主动选取。
[Three]、唐代丁年是多少岁
〖One〗、由材料“唐初规定男丁16岁以上为中男,21岁以上为成丁,60岁为老.唐中宗时,成丁年龄改为23岁,唐玄宗时,以18以上为中男,23岁以上为成丁,58岁以上为老.”
〖Two〗、可知唐朝在担任赋役的成年男子年龄方面规定的变化是:年龄规定越来越大,反映的是唐朝轻徭薄赋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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