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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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三司明堂会审是啥意思
  2. 隋唐时期,我国当时的比较高审判机关是什么
  3. 唐代断案流程

[One]、三司明堂会审是啥意思

〖One〗、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指由三个中央司法机关共同审理重大案件,简称三司会审。12

〖Two〗、三司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分别负责刑狱、复核和监察。12

〖Three〗、明堂指的是皇帝的审判场所,也就是太和殿。13

〖Four〗、三司会审的制度创设于明初洪武十七年(1384年),当时的皇帝朱元璋出于为强化专制皇权、减少冤狱数量的目的,因而下旨由三法司共同处理重大案件。12

〖Five〗、三司会审虽然是王朝的比较高审判制度,但也只是有审判权,没有决定权,最终裁判权交由皇帝本人,当然他们的意见会成为皇帝考量决定的依据。12

[Two]、隋唐时期,我国当时的比较高审判机关是什么

〖One〗、隋朝时期的司法设置是大理寺为比较高审判机关,一个部门掌管所有大小地方案件(这个制度由秦朝廷尉衍变,北齐名为大理寺)

〖Two〗、唐朝贞观之前与隋朝无异,比较高审判机关依旧是大理寺,但是贞观年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Fourteen〗、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天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所以至唐贞观之后,中国的比较高审判机构不能单纯的认为是大理寺,而是三法司。之后除了元朝没有沿袭,明清对于三法司沿袭的非常彻底。

[Three]、唐代断案流程

〖One〗、首先,案件由县官接收并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

〖Two〗、然后,县官将案件移交给地方官员,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和审理。

〖Three〗、地方官员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词。

〖Four〗、接着,地方官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Five〗、最后,判决结果会上报给上级官员,经过审核后正式生效。整个流程注重证据收集和听证,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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