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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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宋朝的钦差一天都做了些什么事
  2. 在北宋时,通判的职权和作用是什么
  3. 宋代用人典故

[One]、宋朝的钦差一天都做了些什么事

宋代殿前司所属下级军职。一般是指皇帝派遣的使者,相当于钦差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主要替皇帝办理一些监督的事情。殿前司,宋代禁军官司,与侍卫亲军司合称“两司”。其下属机构殿前都指挥使司与侍卫亲军司下属机构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合称“三衙”。“两司三衙”体制为宋代禁军比较高指挥机构。

[Two]、在北宋时,通判的职权和作用是什么

〖One〗、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Two〗、宋初,统治集团全力解决这个大问题,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故事,就是解除武将兵权的明智之举。武将解除兵权之后,则往往以朝臣身份出守州郡,官名为“权知军、州事”。“权”,有临时之意,意谓随时可以罢去,从名称上亦注意矫正藩镇的父死子继之锢弊。

〖Three〗、同时,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另外,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但直隶州通判级别多数为从五品和正六品,散州通判级别为从七品和正八品。而直隶州知军、州事为从三品和正四品,散州知军、州事为从六品和正七品。

[Three]、宋代用人典故

〖One〗、宋代时期,有一位名叫陈淳的官员,他非常重视用人,曾经有一位下属因为犯了错误被贬职,但陈淳并没有放弃他,而是将他调到自己的门下。

〖Two〗、这位下属后来非常感激陈淳的信任和关怀,于是在他升迁之后,也一直尽心尽力地为陈淳效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用人要看重人才的潜力和能力,而不是只看表面的成就和失败,只有真正关心和信任下属,才能建立起良好的领导和下属关系。

关于宋朝的员工,宋代用人典故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